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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选拔优秀学生升入成都学院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
2015-04-20 14:12     (点击: )

各教学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15]155号)和《关于印发<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5年选拔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的学习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相关通知精神,现就我院2015年选拔优秀学生升入成都学院相应本科专业学习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送专业及选送计划

本年度成都学院接受我院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该校的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汉语言文学、工商管理、动画、艺术设计共计六个专业学习。

专科专业名称

毕业总数

专升本计划数

推荐人数

拟报本科专业

汉语

89

4

12

汉语言文学

多媒体设计与制作

95

5

15

动画

编导

45

2

6

广播电视编导

摄影摄像技术

38

2

6

广播电视编导

电视节目制作

48

2

6

广播电视编导

动漫设计与制作

188

10

30

动画

出版与发行

52

3

9

工商管理

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

82

4

12

工商管理

电视制片管理

51

3

9

广播电视编导

音乐表演

33

2

6

音乐表演

旅游管理

67

3

9

旅游管理

酒店管理

53

3

9

旅游管理

涉外旅游

28

1

3

旅游管理

营销与策划

201

10

30

工商管理

商务经纪与代理

47

2

6

工商管理

会展策划与管理

57

3

9

会展经济与管理

二、 推荐的原则、对象与基本条件

(一)原则: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学生自愿,严格标准,择优选拔。

(二)对象: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学院2015届普通专科毕业生(不含五年一贯制高职专科学生);

(三)基本条件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

2.学习成绩优秀;

3.身体健康。

三、推荐办法

1.在学生自愿报名并提出书面申请的基础上,以学生专科阶段已修学的课程成绩和综合表现为主要依据;

2.各专业按照专升本计划数1:3进行推荐。

四、推荐程序

1.学生于4月24日前填写《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5年“专升本”学生申请表》(附件一),向各教学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学生所在教学单位根据推荐基本条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要求的学生,于2015年4月27日前填写《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5年“专升本”学生基本情况审核表》(附件二)交所在教学单位初审,收齐学生考试费80元/人,并2寸单人照片2张。

3.各教学单位初审后将《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5年“专升本”学生基本情况审核表》(附件二)交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并公示。

五、选拔考试及录取

(一)选拔考试

所有通过学院审核而被推荐“专升本”的学生,必须参加成都学院组织的“专升本”选拔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1.考试科目及内容和要求:

成都学院将对我院推荐的专升本学生进行专升本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及一门专业基础课。

2015年“专升本”学生选拔考试科目为3门课程,其中基础课2门: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1门基础课考试严格按照省教育厅2009年统一制定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基础课考试大纲》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命题。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严格按照《成都学院“专升本”专业课考试大纲》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命题。

2. 时间:

考试科目

时间

地点

备注

大学英语

5月23日上午 9:00—11:00

成都学院

考试大纲在教育厅网主页(http://www.scedu.net高教处工作)中下载

计算机基础

5月23日下午 13:00—14:30

成都学院

专业课/专业基础课

5月23日下午 15:30—17:30

成都学院

考试大纲在成都学院教务处主页

学生在参加23日下午专业综合考试时需自备绘画工具和绘画颜料。

(二)录取

1.推荐“专升本”的学生参加选拔考试后,成都学院依据“专升本”的各本科专业录取计划的1:1.5划定调档分数线(不得低于100分),并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择优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及升入专业,报请成都学院“专升本”领导小组组长审查同意后进行公示,并于6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批准录取。

2.省教育厅批准录取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专升本”学生办理相关手续后领取“专升本”入学通知书。

3.对符合国家相关免试政策的对象,我校按照国家及省厅有关文件执行。

六、信息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为更好地服务各教学单位和学生,并保证“专升本”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学院特设立信息查询、监督举报电话。

信息咨询电话:028-85766726(教务处)

监督举报电话:028-85767736(监审处)

七、其它事宜

(一)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对高等院校自主招生等有关收费问题的复函》(川价函〔2008〕98号),到成都学院参加考试的学生应缴纳考试费80元/人,作为考试组织、命题、考务、阅卷等工作使用。

(二)专升本学生进入成都学院三年级相应本科专业学习。

(三)对本次已确定“专升本”的学生,必须达到专科毕业资格,否则取消“专升本”资格。

(四)“专升本”的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按学分制进行管理,毕业资格的审核与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五)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要求: “专升本”的学生录取后由学院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为维护“专升本”工作的严肃性,凡获得“专升本”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在录取当年的9月10日以后不得放弃“专升本”资格,其它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被成都大学录取的通过了专升本考试的学生,报到时必须持有经过教育部网上注册的毕业证书。

附件1: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5年“专升本”申请表

附件2: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5年“专升本”学生基本情况审核表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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